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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二七法执字第2206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1-26

案件名称

陈治军与郑州泰基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二七法执字第2206号申请执行人陈治军。被执行人郑州泰基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陈治军申请执行郑州泰基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州泰基地产有限公司按照本院(2015)二七民二初字第57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5)二七民二初字第57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郭付功审判员  朱 军审判员  丁德勇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李静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