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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武昌民初字第02546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武昌民初字第02546号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办公大楼62层。法定代表人:佐藤宽,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赢,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横路3号。法定代表人:齐届,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艺,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本院在审理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0,469元,减半收取5,234.5元,由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万捷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程晨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