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龙民一初字第1984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谭勇与廖骏琳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龙民一初字第1984号本院于2015年7月13日受理原告谭勇与被告廖骏琳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吴育海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林芳朝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