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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龙民一初字第1984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谭勇与廖骏琳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龙民一初字第1984号本院于2015年7月13日受理原告谭勇与被告廖骏琳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吴育海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林芳朝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