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黄民初字4666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高振邦与高云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振邦,高云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黄民初字4666号原告:高振邦,农民。被告:高云军,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高振邦与被告高云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高云军因涉嫌犯罪已被刑拘,现羁押于沧州市看守所,该案正在审理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王从江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王 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