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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黄民初字4666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高振邦与高云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振邦,高云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黄民初字4666号原告:高振邦,农民。被告:高云军,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高振邦与被告高云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高云军因涉嫌犯罪已被刑拘,现羁押于沧州市看守所,该案正在审理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王从江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王 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