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肇宁法执字第428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海棉、何国英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肇宁法执字第428号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海棉、何国英:申请执行人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张海棉、何国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肇宁法民三初字第14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结案。特此告知。审判员  黄衍滔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梁冠航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