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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蒙民一初字第02209-1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1-14

案件名称

马燕平诉周建月、张英婚姻无效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燕平,周建月,张英

案由

婚姻无效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一初字第02209-1号原告:马燕平,女,汉族,住蒙城县。委托代理人:陈琛,安徽淮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周建月,男,汉族,住蒙城县。被告:张英,女,汉族,住蒙城县。本院于2015年6月29日受理了原告马燕平诉被告周建月、张英婚姻无效纠纷一案中,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马 涛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张丽丽附一、本案由审判员马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孙鹏程、人民陪审员杨影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二、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