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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鄞商初字第1273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2-04

案件名称

宁波高新区兆源包装厂与宁波高新区舒心服饰厂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宁波高新区兆源包装厂,宁波高新区舒心服饰厂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甬鄞商初字第1273号原告:宁波高新区兆源包装厂(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地: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梅江路。代表人:顾钢锋,该厂厂长。被告:宁波高新区舒心服饰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王成杰,男,1971年12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为3302271971********,汉族,住宁波市鄞州区梅墟街道梅墟钱家村*组**号)。住所地: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景宁大楼B区*幢*层。原告宁波高新区兆源包装厂(以下简称兆源包装厂)为与被告宁波高新区舒心服饰厂(以下简称舒心服饰厂)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23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于2015年9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兆源包装厂的代表人顾钢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舒心服饰厂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兆源包装厂以被告舒心服饰厂向其订购纸箱但未按约付款为由,诉请判令被告舒心服饰厂向原告兆源包装厂支付定作款32752.36元,并赔偿自2015年6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三个月的利息损失。本案查明的事实如下:自2014年开始,原告兆源包装厂与被告舒心服饰厂之间发生多笔纸箱定作业务。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12月29日期间,原告在完成定作并交付货物后向被告开具了价税总金额为82717.95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份。截止2014年年底,被告尚欠原告定作款63638.24元未付。2015年1月份,原告又完成价值19114.12元的纸箱定作交付予被告,并于同年1月25日向被告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年4月10日,被告支付定作款50000元,剩余32752.36元至今未付。另,被告舒心服饰厂已就上述四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以上事实有原告兆源包装厂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院依职权向宁波市国家税务局鄞州分局调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证明以及原告的陈述予以证明。本院认为:原告向被告开具了价税总金额为101832.08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均经认证,而被告未提出异议,故应当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定作合同关系且原告已履行定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双方未约定付款期限,被告应在原告交付工作成果时及时支付。原告认可被告已支付部分定作款,尚余32752.36元未付,此系其对己方不利事实的自认,本院予以确认。被告至今未支付剩余定作款,显属无理,原告主张被告支付余款并赔偿自2015年6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三个月的利息损失,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舒心服饰厂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宁波高新区舒心服饰厂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宁波高新区兆源包装厂支付定作款32752.36元,并赔偿自2015年6月23日起以未付定作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5年9月22日止的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案件受理费688元,公告费650元,均由被告宁波高新区舒心服饰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费通知书七日内,凭判决书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为37×××92,开户银行为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孙丽丽人民陪审员  李富国人民陪审员  吴春波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代书 记员  戴桑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