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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盐法民一劳初字第113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1-05

案件名称

杨新红与深圳市盛源通物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C}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深盐法民一劳初字第113号原告杨新红。委托代理人顾永祥,广东言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深圳市盛源通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红桥。委托代理人张吉生,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新红诉被告深圳市盛源通物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审理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应  礼  奕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邱鸿进(兼)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