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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民初字第00869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郭小红诉范会峰变更抚养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长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长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长民初字第00869号原告郭小红,女,1986年6月15日出生,汉族。被告范会峰,男,1981年4月21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郭小红诉被告范会峰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郭小红于2015年10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郭小红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郭小红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谭燕妮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苗志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