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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双执字第74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3-21

案件名称

周训斌申请执行汪浩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训斌,汪浩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双执字第74号申请执行人周训斌,男,1971年7月30日出生。被执行人汪浩,男,1968年3月19日出生。周训斌依据(2013)双商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汪浩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3日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执行的周训斌申请执行汪浩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由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 维审判员 何 敏审判员 吴宪章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孙伟强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