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双执字第74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3-21
案件名称
周训斌申请执行汪浩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训斌,汪浩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双执字第74号申请执行人周训斌,男,1971年7月30日出生。被执行人汪浩,男,1968年3月19日出生。周训斌依据(2013)双商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汪浩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3日立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执行的周训斌申请执行汪浩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由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 维审判员 何 敏审判员 吴宪章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孙伟强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