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尤刑初字第269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1-04
案件名称
李某某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尤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尤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尤刑初字第269号公诉机关尤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男,1970年10月11日出生于福建省尤溪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福建省尤溪县。曾因犯盗窃罪于2003年10月20日被本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11月1日被罗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6月24日被尤溪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28日被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9月2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家。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尤检诉刑诉(2015)2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9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蒋浩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17日12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在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湖头的朋友陈某某家中吃午饭时喝了一些啤酒。同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往洋中村湖头自然村其自家方向行驶,行经尤溪县洋中镇往汤川乡Okm+500m路段碰撞对向驶来的由朱某某驾驶的闽GM09**号轻型自卸货车的左前方保险杆,造成自己受伤,摩托车受损。同日16时20分,被告人李某某在尤溪县医院进行血样提取,该血样经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检验:被告人李某某的全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144.55mg/100ml。同年6月26日,经尤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李某某负本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在尤溪县医院被尤溪县公安局民警查获。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血样提取委托书、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提取血样照片、无证证明、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现场调查记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记录、现场照片、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表、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2003)尤刑初字第175号《刑事判决书》、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12)罗刑初字第302号《刑事判决书》、人民调解协议书等;证人陈某某的证言;被害人朱某某的陈述;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闽行健司法鉴定所(2015)醇检字第640号《关于李某某的血样乙醇检验报告》、福建立信司法鉴定所闽立司(2015)车检字第CJ220号《车辆检验鉴定意见书》、尤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350426320150093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且经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44.55mg/100ml,属醉酒驾驶,破坏了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和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无牌二轮机动车,均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应在本判决生效的当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韩 辉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肖思敏(代)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