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城民初字第011504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1-24
案件名称
梁某与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城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城固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某,郑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全文
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城民初字第011504号原告梁某,男,汉族,住城固县。被告郑某,男,汉族,住址同上。本院在审理梁某诉被告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梁某逾期未交纳案件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孟勇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郝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