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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芦法执字第170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8-17

案件名称

夏敏与张建霞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芦法执字第170号申请执行人夏敏,男,196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张建霞,女,1963年1月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夏敏与张建霞离婚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