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芦法执字第170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8-17
案件名称
夏敏与张建霞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芦法执字第170号申请执行人夏敏,男,196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张建霞,女,1963年1月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夏敏与张建霞离婚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