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利州民初字第3908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0-12
案件名称
原告罗建新诉被告王晓、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元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建新,王晓,张英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广利州民初字第3908号原告:罗建新,男,汉族,生于1954年4月14号委托代理人:张伟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琴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晓,男,汉族被告:张英,女,汉族,系被告王晓之妻。本院在审理原告罗建新诉王晓、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本院确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高秀梅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罗鸿儒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