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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利州民初字第3908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0-12

案件名称

原告罗建新诉被告王晓、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元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建新,王晓,张英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广利州民初字第3908号原告:罗建新,男,汉族,生于1954年4月14号委托代理人:张伟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琴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晓,男,汉族被告:张英,女,汉族,系被告王晓之妻。本院在审理原告罗建新诉王晓、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本院确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高秀梅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罗鸿儒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