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豫法行终字第00389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1-05
案件名称
魏德兴与安阳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河南省��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魏德兴,安阳市人民政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5)豫法行终字第00389号上诉人(一审原告)魏德兴。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安阳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安阳市文峰东路。法定代表人马林青,市长。委托代理人杨根亮,该单位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路钧清,该单位工作人员。魏德兴诉安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安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魏德兴不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濮中法行初字第0000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魏德兴、安阳市政府)委托代理人杨根亮、路钧清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15年3月23日安阳市政府作出安政复受否(2015)33号不予受理决定,认为魏德兴向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以下简称龙安分局)法定代表人吕波个人邮寄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本人拒收后,向安阳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龙安分局违法并责令受理,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魏德兴复议申请。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5年3月2日,魏德兴邮寄一份特快专递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特快专递封面收件人为“吕波局长”,内件品名为“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盖有邮政印单的改退批条上显示“收件人拒收”。2015年3月14日,魏德兴通过邮寄向安阳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安阳市政府责令龙安分局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审查龙安分局拒绝受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2015年3月16日安阳市政府签收,2015年3月23日作出安政复受否(2015)33号不予受理决定并向魏德兴送达。魏德兴不服,提起诉讼。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应当受理。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负责法人全面日常工作。本案中,魏德兴向龙安分局法定代表人邮寄材料,且邮件内件品名显示为“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可以显示魏德兴请求的是龙安分局履行行政职责,属于公务行为,法定代表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邮件的拒收行为应视为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安阳市政府认为魏德兴向法定代表人个人邮寄申请,不能代表其向龙安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理由不能成立。关于魏德兴请求判令安阳市政府查处龙安分局违法行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一、撤销安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23日做出的安政复受否(2015)33号不予受理决定;二、驳回魏德兴的其他诉讼请求。魏德兴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判决的第二项错误,一审认定安阳市政府的复议决定错误予以撤销,但没有判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的第二项,责令安阳市政府重新作出复议决定。安阳市政府辩称,魏德兴申请政府信息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魏德兴向吕波个人邮寄申请,本人拒收,龙安分局并未收到魏德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复议。魏德兴认为龙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拒绝提供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安阳市政府做出的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魏德兴的诉讼请求。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认为,(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负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对公民依法要求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应当受理。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法人行使职权,工作履职期间法人的行为代表其行政机关,本案中魏德兴向龙安分局法定代表人邮寄材料,邮件单据上明确写明件内品名为“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法定代表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邮件应当依据其职权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其拒收行为应视为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二)关于魏德兴上诉称一审驳回其要求判令安阳市政府查处龙安分局违法行为的诉讼请求错误的理由,该事项属于安阳市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问题,不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故该项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三)被诉安阳市政府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是对申请事项的实体处理,不存在法院应当判令安阳市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问题。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判结论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魏德兴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王 松代理审判员 段励刚代理审判员 马传贤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 记 员 赵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