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双流民初字第8188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0-23
案件名称
黄某某与胡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双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某,胡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双流民初字第8188号原告黄某某。被告胡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某诉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现因原告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姚雪莉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何晓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