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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萧民一初字第03732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0-08

案件名称

杜广模与康红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萧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广模,康红亮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萧民一初字第03732号原告:杜广模,男,1964年5月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安徽省萧县新庄镇杜集村。被告:康红亮,男,1975年2月生,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安徽省萧县新庄镇大徐庄村。本院在审理原告杜广模与被告康红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案件较复杂,在简易程序内不能审结,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刘剑锋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宋美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