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一法刑初字第2432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6-06-07
案件名称
吴某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东一法刑初字第2432号公诉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某,男,汉族,江西省宁都县人,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为江西省宁都县,身份证号码:×××2613。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4月18日被羁押,同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11日被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9月24日被本院取保候审。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东一区检诉刑诉(2015)21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9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卓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18日21时许,被告人吴某醉酒驾驶一辆车牌为粤S×××××小汽车途径东莞市石龙镇绿化东路石龙中心小学路段时,该车右前侧与前方由被害人李某乙驾驶一辆车牌为粤S×××××小汽车的左后侧发生碰撞后,再与由被害人劳某驾驶一辆车牌为粤S×××××小汽车的左侧车身碰撞,然后该车的左前角再与对向某的由被害人刘某驾驶一辆车牌为粤S×××××小汽车的左前角碰撞,造成四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吴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48.89mg/100ml。经公安交通部门认定,被告人吴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被告人吴某赔偿4000元给被害人李某乙,赔偿7000元给被害人劳某,赔偿4000元给被害人刘某,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某在开庭审理中没有提出异议,且有经当庭质证、认证的被害人李某乙、劳某、刘某的陈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肇事汽车物证,血中乙醇含量检验报告书,到案经过,户籍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付款赔偿凭证,扣押材料,机动车信息查询材料,驾驶员信息查询材料,被告人吴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国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吴某在发生事故后留在现场等候处理,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视为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李某乙、劳某、刘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支付了赔偿款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视被告人吴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自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取保候审前被羁押9日予以折抵刑期。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袁润良代理审判员 李沛雄人民陪审员 袁慕贞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书 记 员 叶慧欣(附页)本案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