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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永民初字第471号

裁判日期: 2015-10-08

公开日期: 2015-11-18

案件名称

张三元与刘忠生、胡年国、王平辉、邓小毛、曹江文、周开华、李秋菊、李小牙合伙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