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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武法执通字第1094号

裁判日期: 2015-10-07

公开日期: 2016-03-05

案件名称

王迎春与侯立国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武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武陟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武法执通字第1094号侯立国:本院已立案执行王迎春与你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5年11月25日前,按照(2015)武民南初字第292号判决书全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