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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赤壁行非审字第98-1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徐少辉、孙晓风行政处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赤壁行非审字第98-1号申请执行人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称市卫计局)。法定代表人刘继明,该局局长。被执行人徐少辉。被执行人孙晓风。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赤壁市人民法院2015年10月28日作出的(2015)鄂赤壁行非审第00098号行政裁定书,向被执行人徐少辉、孙晓风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徐少辉、孙晓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徐少辉、孙晓风主动履行了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赤壁市人民法院(2015)鄂赤壁行非审第00098号行政裁定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万子琼审判员  毕明华审判员  祝晓兰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钟云林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