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平法执字第356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03-22
案件名称
上海恒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与吴万树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平法执字第356号受托执行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你院委托我院的上海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吴万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执行过程中财产调查已结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你院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重新立案恢复执行。承办人:孙晓东电话:0451-8710****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16号,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