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鄂武汉中知初字第00587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06-28

案件名称

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与湖北广播电视台侵害作品广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湖北广播电视台

案由

侵害作品广播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武汉中知初字第00587号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蔡梓楠,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方超,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晓燕,浙江亿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湖北广播电视台。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法定代表人:王茂亮,该电视台台长。本院在审理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广播电视台侵犯影视作品《战神传说》广播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案件达成和解为由,于2015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美亚长城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长  许继学审 判 员  彭露露人民陪审员  夏文芳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 员代  江 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