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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孟民初字第0946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2-22

案件名称

陆昌瑞与王光生、袁扣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陆昌瑞,王光生,袁扣妹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全文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新孟民初字第0946号原告:陆昌瑞。委托代理人:鄂小龙,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邱阳,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王光生(又名王广胜)。委托代理人:潘伟方。被告:袁扣妹。原告陆昌瑞诉被告王光生、袁扣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孙杰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0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陆昌瑞的委托代理人鄂小龙和邱阳,被告王光生的委托代理人潘伟方,被告袁扣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陆昌瑞诉称:两被告系夫妻关系。被告王光生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2015年5月13日,原告将6张银行承兑汇票(票号:20432643、20431724、27497414、27498266、31542827、95666650)交付给被告王光生,王光生收到汇票后向原告出个了借条,确认借到原告1574270元。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但被告未予归还。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两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借款1574270元及利息(自2015年8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被告王光生辩称:对王光生所书写的债务认可。但因目前周转困难,希望放宽还款期限。被告袁扣妹辩称:我对王光生借款及使用的整个情况都不清楚,也不认识原告。经审理查明:被告王光生以经营缺少资金为由向原告陆昌瑞借款。2015年5月13日,原告将6张银行承兑汇票(票号:20432643、20431724、27497414、27498266、31542827、95666650,票面金额合计1574269.17元)交付给被告王光生。王光生收到汇票后向原告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陆昌瑞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肆仟贰佰柒拾元正。后因催要借款未果,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处理。又查明,被告王光生与袁扣妹系夫妻关系,上述借款发生在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被告共同经营常州市步顺起重吊装有限公司。上述事实,有原告陈述及原告所举借条(附签收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被告婚姻证明材料等在卷佐证。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王光生之间的借贷关系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通过原告举证及被告王光生的质证,能证明被告王光生向原告借款1574270元的事实。双方对还款期限未作明确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在原告催要后,及时还款,故对原告要求被告王光生立即偿还1574270元借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未能在原告催要后及时还款,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逾期还款利息。本案原告主张自2015年8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院认为合理,予以支持。因借款事实发生在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原告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债务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亦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王光生、袁扣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陆昌瑞借款本金1574270元及利息(自2015年8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9485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合计14485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迳付原告)。如果两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农行常州市三井分理处:1061390104000692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案件上诉费用18969元(上诉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0×××63)。审 判 员  孙 杰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法官助理  杨 柳书 记 员  祁一鸣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