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法执字第750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伍卜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 案 通 知 书(2015)新法执字第750号申请执行人: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执行人:伍卜芝你们双方于2015年10月30日履行了(2015)新法执字第750号执行和解协议。另收取被执行人执行立案费320元,申请人立案受理费1286元。现双方已交接清楚。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 判 员 邓湘军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代理书记员 卿明建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