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滑法执字第1060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16
案件名称
姜建领与刘金生居间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滑法执字第1060号申请姜建领,男,1972年9月13日生。被执行人刘金生,男,1952年8月15日生。本院于2014年1月16日作出(2014)滑城民初字第72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案件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姜建领与被申请执行人刘金生于2015年10月1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滑县殡仪馆在滑县民政局处的赔偿款310000元的冻结。审判长 杜建清审判员 索忠伟审判员 杨建峰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张雷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