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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滑法执字第1060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16

案件名称

姜建领与刘金生居间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滑法执字第1060号申请姜建领,男,1972年9月13日生。被执行人刘金生,男,1952年8月15日生。本院于2014年1月16日作出(2014)滑城民初字第72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案件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姜建领与被申请执行人刘金生于2015年10月1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滑县殡仪馆在滑县民政局处的赔偿款310000元的冻结。审判长  杜建清审判员  索忠伟审判员  杨建峰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张雷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