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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351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陈某与冯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351号原告陈某。被告冯某。本院在审理原告陈某诉被告冯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陈某于2015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陈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陈某负担。审判员  罗守环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王 朵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