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定民初字第04602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2-10

案件名称

王某某诉苏某抚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边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苏某

案由

抚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全文

陕西省定边县���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定民初字第04602号原告王某某,男。被告苏某,男。本院在审理王某某诉苏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自动放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若干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牛正旭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马永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