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华法林刑初字第18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01-11
案件名称
(2015)华法林刑初字第18号,被告人陈亚,失火,刑事判决书
法院
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XX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
案由
失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华法林刑初字第18号公诉机关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男,1990年9月19日出生于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瑶族,初中文化,农民。曾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11月9日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因本案于2015年7月8日被XX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在XX瑶族自治县看守所。辩护人刘国江,XX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XX林刑诉(2015)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失火罪,于2015年9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邓光忠,被告人陈某及辩护人刘国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5日11时许,被告人陈某与其舅李某A、表弟李某、表妹李某B等四人到XX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洞尾村毛立井自然村烂泥田山场为其外公的墓地扫墓。到达墓地后,李某A用镰刀割坟墓周围的杂草,被告人陈某等人在墓前准备烧纸钱、蜡烛及香。当天12时许,被告人陈某把鞭炮绕在坟墓上燃放,不幸引燃杂草而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失火导致过火山场面积45.3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0.13公顷,灌木林地面积15.2公顷。2015年7月2日,被告人陈某被上海市宝山分局祁连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2015年10月21日、22日,在本院组织下,被告人陈某与受害人大路铺镇洞尾村一、二、三、四组及桥市乡猴山村二组分别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陈某赔偿受害人大路铺镇洞尾村一、二、三、四组经济损失共计55000元,赔偿受害人桥市乡猴山村二组经济损失共计5600元,同时上述受害人已对被告人陈某过失行为予以谅解。另查明,2006年9月11日,本院(2006)华刑经初字第5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陈某不服,上诉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1月9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庭审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李某B、李某、李某A、沈某A、沈某B、沈某C、沈某D、沈某E、沈某F、杨某A、陈某A、吴某A、莫某A、李某C的证言,被害人本县大路铺镇洞尾村一、二、三、四组及桥市乡猴山村二组出具的领款条及谅解书,森林公安机关制作的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辨认笔录及抓获工作情况,江森公鉴字(2015)第024号林业技术鉴定意见书,本院(2006)华刑经初字第51号刑事判决书,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永中刑终字第109号刑事判决书及户籍证明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在未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大路铺镇洞尾村毛立井自然村烂泥田山场其外公的墓地上燃放鞭炮,因用火过失引起火灾,导致过火山场面积45.3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0.13公顷,灌木林地面积15.2公顷,其行为已达到《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第二部分第七条规定的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立案条件,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虽有犯罪前科,但本案系过失犯罪,且原判决考虑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仅对被告人处以缓刑,故被告人陈某不构成累犯。被告人陈某在庭审中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已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故本院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稳定秩序,惩治毁林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7月2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周小青人民陪审员 徐绍好人民陪审员 陈建文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代理书记员 赵江林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