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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高刑监字第206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09-27

案件名称

罗改成走私、运输毒品一案申请再审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云高刑监字第206号罗改成:你因走私、运输毒品一案,不服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临中刑初字第ll4号刑事判决和本院(2013)云高刑终字第956号刑事裁定。以你主观上并不知道汽车备胎中藏匿有毒品,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求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你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走私毒品海洛因6965克入境并运输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你关于不明知备胎内藏有毒品的申诉理由与本案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所述,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裁判应予维持。特 此 通 知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