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民初字第1690-2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13
案件名称
王岩与王景莲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
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岩,王景莲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新民初字第1690-2号原告王岩。被告王景莲。本院2015年8月3日作出的(2015)新民初字第1690号民事裁定书,现因原、被告已和解,原告申请解除该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王景莲保险赔偿款4000元的冻结。审判员 陈 庆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谭桂仙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