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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民初字第1690-2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13

案件名称

王岩与王景莲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

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岩,王景莲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新民初字第1690-2号原告王岩。被告王景莲。本院2015年8月3日作出的(2015)新民初字第1690号民事裁定书,现因原、被告已和解,原告申请解除该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王景莲保险赔偿款4000元的冻结。审判员 陈 庆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谭桂仙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