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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湛霞法刑初字第381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06-07

案件名称

李某甲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湛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甲

案由

抢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湛霞法刑初字第381号公诉机关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甲,男,汉族,籍贯湛江市麻章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5年7月20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湛江市霞山看守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霞检诉刑诉(2015)3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甲犯抢劫罪于2015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蔡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李泽伙同李某乙、李某丙(两人均另案处理)经合谋决定实施抢劫后,李亦文驾驶一辆雅马哈摩托车搭载李某东、李祥金来到了湛江市霞山区楼下村与陈铁村交界处,拦停被害人黎某、许某夫妇驾驶的电动车,被告人与同伙三人下车,李某乙、李某丙各持一把刀威胁被害人黎某、许某,抢走被害人一台华为牌手机、一台索爱牌手机、一辆美豹煌牌电动车,经湛江市霞山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华为牌手机价值人民币504元、一台索爱牌手机价值人民币875元,美豹煌牌电动车不予鉴定。破案后,同案人李某丙已退赔被害人损失3000元。另查明,被告人李某甲于2013年11月30日被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上网追逃,2015年7月20日李某甲主动到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自首。以上事实,被告人李某甲在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黎某、许某的陈述,同案人李某乙东、李某丙的供述及其辩解,照片辨认笔录,被告人李某甲的供述及其辩解,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湛霞价认字(2014)004号价格鉴定结论书,(2014)湛某少刑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书,到案经过及户籍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甲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刀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甲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甲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刘付兰审 判 员  陈 丽人民陪审员  张 云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 记 员  陈 柳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