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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平民初字第03397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01-07

案件名称

原告承德载源铁粉精选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平泉县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裁定书

法院

平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承德载源铁粉精选有限责任公司,平泉县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平民初字第03397号原告承德载源铁粉精选有限责任公司住址:平泉县党坝镇。机构代码证08268335-0。法定代表人李忠。住址:平泉县党坝镇。被告平泉县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住址:平泉县卧龙镇安杖子村法定代表人纪艳雪本院在审理原告承德载源铁粉精选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平泉县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平泉县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承德载源铁粉精选有限责���公司撤回对被告平泉县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张瑞国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李云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