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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民初字第1933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黄雅丽与董云清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雅丽,董云清,李桂兰,李桂珍,李军,李桂荣,李桂华,李桂霞,李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南民初字第1933号原告黄雅丽,女,1958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南关区。委托代理人王盛鑫,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董云清,女,汉族,1932年11月11日出生,住长春市二道区。被告李桂兰,女,1950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被告李桂珍,女,1954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南关区。被告李军,男,1955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被告李桂荣,女,1958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宽城区西广场。被告李桂华,女,196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二道区。被告李桂霞,女,1966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被告李建,男,1970年5月23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原告黄雅丽与被告董云清、李桂兰、李桂珍、李军、李桂荣、李桂华、李桂霞、李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雅丽及其委托代理人王盛鑫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董云清、李桂兰、李桂珍、李军、李桂荣、李桂华、李桂霞、李建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黄雅丽诉称,2000年7月14日,原告与李洪全(现已去世)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转让协议书,约定将李洪全于2000年6月5日与长春市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中环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2000)长拆许字第19号协议2262793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被安置权利及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下同)一并转让于原告黄雅丽,并征得李洪全妻子董云清的同意,经长春市公证处的公证。原告也缴纳了相关的回迁费用。2013年2月4日,合同签订人李洪全去世,经查,其有7名子女,现该房屋已能够办理更名过户,被告未履行更名过户手续。故请求判令八被告履行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中环11区15栋716室回迁安置私有房屋更名过户到原告的手续;;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被告董云清未到庭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被告李桂兰未到庭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被告李桂珍未到庭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被告李军未到庭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被告李桂荣未到庭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被告李桂华未到庭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被告李桂霞未到庭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被告李建未到庭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经审理查明,2000年7月14日,原告与李洪全(现已去世)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转让协议书,约定将李洪全于2000年6月5日与长春市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中环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2000)长拆许字第19号协议2262793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被安置权利及人民币50000元一并转让于原告黄雅丽,并征得李洪全妻子董云清的同意,经长春市公证处的公证。原告也缴纳了相关的回迁费用。2013年2月4日李洪全去世,李洪全与董云清系夫妻,育有7名子女李桂兰、李桂珍、李军、李桂荣、李桂华、李桂霞、李建,现该房屋已能够办理更名过户,八被告未履行更名过户手续。原告购买李洪全的房屋建筑面积是43.5平方米,回迁房屋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中环11区15栋716室建筑面积是70.8平方米,增加面积款是原告交纳的。本院认为,原告与李洪全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原告交付了转让款50000元,原告提供的委托协议公证书、转让协议公证书及李洪全出具的收条能够证明上述事实,李洪全已去世,李洪全的法定继承人董云清、李桂兰、李桂珍、李军、李桂荣、李桂华、李桂霞、李建应将回迁房屋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中环11区15栋716室过户到原告名下。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董云清、李桂兰、李桂珍、李军、李桂荣、李桂华、李桂霞、李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将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中环11区15栋716室过户到原告黄雅丽名下。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董云清、李桂兰、李桂珍、李军、李桂荣、李桂华、李桂霞、李建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白宇峰代理审判员  张 蕾人民陪审员  袁立夫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 记 员  杨相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