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杞法执字第575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张彦芳申请执行周广春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杞法执字第575号周广春:本院已立案执行张彦芳申请执行周广春刑事附带民事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