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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锡法安执字第0115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华兴与钱协、赵敏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华兴,钱协,赵敏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锡法安执字第0115号申请执行人华兴。委托代理人颜敏花,江阴市精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执行人钱协。被执行人赵敏芳。申请执行人华兴与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锡法安商初字第03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书,钱协、赵敏芳应共同给付华兴货款171700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3734元减半收取1867元,由钱协、赵敏芳共同负担。因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未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履行,根据申请执行人华兴的申请,本院已于2015年5月15日��案执行。立案执行后,本院于2015年5月1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其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三日内自觉履行,但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未自觉履行。在执行过程中,经向多家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经向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名下没有车辆登记信息。经向房管、土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名下名下没有房屋、土地登记信息。经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没有公积金。因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将钱协、赵敏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至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户籍地执行,发现钱协、赵敏芳欠债较多,经济状况不好。执行中,华兴与赵敏芳达成和解协议,确认赵敏芳应还款85850元,余款由钱协支付。至法院本次裁定日,被执行人赵敏芳还未向申请人华兴履行还款义务,对此,申请人华兴予以谅解,并要求继续按照协议履行。综上,本案相关执行款项及执行费,均未执行到位。本院将上述执行情况向华兴通报,要求华兴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华兴至今未向本院提供钱协、赵敏芳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本案中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华兴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确切财产线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2014)锡法安商初字第032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华兴可以再次申请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钱协、赵敏芳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同时每六个月书面向本院申报一次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严 琳执行员 吴修贵执行员 胡益新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潘兆晖本案援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