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穗中法刑申字第46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10-24
案件名称
张晓东职务侵占罪申请再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5)穗中法刑申字第46号张晓东:你因犯职务侵占罪一案,不服本院作出的(2010)穗中法刑二初字第90号刑事判决,以原审判决违宪违法,侵犯你的合法财产等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本院作出(2010)穗中法刑二初字第90号刑事判决后,你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18日作出(2011)粤高法刑二终字第1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定生效后你仍不服,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粤高法刑申字第79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了你的申诉。你于2015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诉,经查,你的申诉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由本院审查的范围,对你的申诉,本院不予审查。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月××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