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362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26
案件名称
李荣伟诉上海宇奕实业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36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李荣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宇奕实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李荣伟因与被上诉人上海宇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奕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5)闵民二(商)初字第6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7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28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2014年11月24日,李荣伟、宇奕公司签订车辆挂靠协议书一份,约定:李荣伟将号牌为沪DD****车辆挂靠在宇奕公司处;每年向宇奕公司缴纳挂靠管理费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200元,采取先交后经营的方式,全年一次性付清,并按时交纳其他各种费用;车辆挂靠时间为6年。另查,系争车辆系华凯牌重型厢式货车,由李荣伟于2010年3月29日自行出资购买后挂靠在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运营至2014年11月,原车牌号为沪BD****。李荣伟、宇奕公司签订车辆挂靠协议后,李荣伟向宇奕公司缴纳了本案系争车辆及(2015)闵民二(商)初字第683号案件所涉沪DD****车辆的过户费合计1,600元。宇奕公司未收取李荣伟其他任何费用。原审法院认为,李荣伟、宇奕公司间关于沪DD****车辆的挂靠经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李荣伟以挂靠协议是通过合法形式掩盖不正当目的,比照“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为由,认为法院应当允许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李荣伟出资购买了系争车辆挂靠在宇奕公司处从事运营,宇奕公司对此不持异议,故对李荣伟主张车辆所有权归李荣伟所有之诉请,依法予以支持。李荣伟要求将该车转让给宇奕公司,由宇奕公司支付其车辆转让费的诉请,因双方对车辆转让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对李荣伟该项诉请亦不予支持。李荣伟还诉请要求宇奕公司退还多收取的2013、2014年度管理费用,因该两年度缴纳的费用系李荣伟履行其与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间挂靠协议的合同义务,与宇奕公司无涉。李荣伟认为孟某同时也是宇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据不足,不予采信。李荣伟承认其未向宇奕公司缴纳过年度挂靠费用,故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李荣伟主张宇奕公司退还费用,既无事实依据亦无法律依据。原审法院遂判决:一、车牌号为沪DD****华凯牌重型厢式货车归李荣伟所有;二、驳回李荣伟其余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50.13元,由李荣伟负担510.13元,宇奕公司负担40元。判决后,李荣伟上诉称,其作为系争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有权要求宇奕公司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当车辆的所有人登记变更后,双方挂靠关系基础不复存在,李荣伟有权解除挂靠关系。故李荣伟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主文第二项,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请。宇奕公司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事实正确,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李荣伟将出资购买的系争车辆挂靠在宇奕公司处从事运营,并与宇奕公司签订了挂靠经营协议,上述行为合法有效,应予确认。李荣伟上诉认为,其是系争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故其有权要求宇奕公司将该车辆过户至其名下。对此本院认为,李荣伟虽系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但其与宇奕公司签订了车辆挂靠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并未约定协议的解除条件,李荣伟亦无法律上规定的可以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情形,因此,李荣伟要求解除车辆挂靠协议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鉴于车辆挂靠协议依然有效存在,故李荣伟要求宇奕公司协助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本院无法支持。至于李荣伟要求宇奕公司支付车辆转让费和退还费用的诉讼请求也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本院认为李荣伟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无不当,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00.26元,由上诉人李荣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严耿斌代理审判员 季伟伟代理审判员 刘 雯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 记 员 陈天豪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