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奈法执字第1042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张贵栋与西塔日牙图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奈曼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奈法执字第1042号申请执行人张贵栋,男,35岁,汉族,农民。被执行人奈曼旗八仙筒镇西塔日牙图村民委员会。张贵栋申请执行西塔日牙图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奈曼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奈民初字第203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冻结西塔日牙图村民委员会在八仙筒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款项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奈曼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奈民初字第2031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邓云平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书记员  王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