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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新法民一初字第76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于金生与江门市邦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吴伟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于金生,江门市邦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吴伟强,冯良超,罗雪超,江门市明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山市第二建筑集团公司,江门市永泰会计师事务所,台山市第二建筑集团公司江门分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二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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