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新法民一初字第76号
裁判日期: 2015-10-30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于金生与江门市邦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吴伟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于金生,江门市邦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吴伟强,冯良超,罗雪超,江门市明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山市第二建筑集团公司,江门市永泰会计师事务所,台山市第二建筑集团公司江门分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第二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