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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阜民初字第1932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5-12-23

案件名称

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袁玉军、袁玉田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阜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袁玉军,袁玉田,孙喜荣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阜民初字第1932号原告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阜平县阜平镇中兴街。负责人辛军章,该联社理事长。委托代理人赵帆,该联社职工。委托代理人董明,河北展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袁玉军。被告袁玉田。被告孙喜荣。原告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袁玉军、袁玉田、孙喜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刘胜玉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赵帆到庭参加诉讼,原告负责人辛军章、委托代理人董明因事未到庭,被告袁玉军、袁玉田、孙喜荣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称:被告袁玉军于2012年9月11日在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50000元用于购煤,贷款期限1年,自2012年9月11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止,月利率为9.75‰。袁君兰、袁君建、袁玉田、孙喜荣自愿为袁玉军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偿还贷款本息。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袁玉军偿还贷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17127.5元(利息暂计算至2015年7月31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并判令被告袁玉田、孙喜荣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袁玉军未答辩。被告袁玉田未答辩。被告孙喜荣未答辩。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11日,原告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东海信用社与被告袁玉军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一份》,与被告袁玉田、孙喜荣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各一份,合同约定被告袁玉军向原告借款50000元用于购煤,借款期限自2012年9月11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9.75‰。被告袁玉田、孙喜荣为被告袁玉军的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被告袁玉军借款后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015年9月4日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袁玉军偿还贷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17127.5元(利息暂计算至2015年7月31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并判令被告袁玉田、孙喜荣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另原告在起诉时要求判令袁君兰、袁君建对被告袁玉军的上述借款本息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于2015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袁君兰、袁君建的起诉,本院已裁定予以准许。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与被告袁玉军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及与被告袁玉田、孙喜荣分别签订的《保证合同》,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合同合法有效。被告袁玉军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袁玉田、孙喜荣作为保证人依合同约定应对被告袁玉军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对原告要求判令被告袁玉军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判令被告袁玉田、孙喜荣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本案诉讼费用依法应由三被告负担,关于实现债权的费用,因目前尚未产生,本案不作处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袁玉军向原告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17127.5元(利息暂计算至2015年7月31日,此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二、被告袁玉田、孙喜荣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78元,减半收取人民币739元,由三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付,本院不作清退,由被告径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胜玉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仇利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