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陂民商初第0058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雷庆与武汉龙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民商初第00589号原告雷庆。委托代理人彭涛,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武汉龙泰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楚天大道特6号。法定代表人许春建,该公司董事长。本院在审理原告雷庆诉被告武汉龙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雷庆未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熊 漪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肖子瑶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