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讷商初字第567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6-03-09
案件名称
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肖树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法院
讷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讷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修军,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讷商初字第567号原告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讷河市康安路***号。法定代表人张伟,该联社理事长。委托代理人刘洪斌,男,1989年9月14日出生,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克浅信用社职员。被告杨修军,男,1976年4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肖永明,男,1958年4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肖树刚,男,1978年8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肖树静,男,1980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原告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杨修军、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9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梁明山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杨修军、肖永明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肖树刚、肖树静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称:2011年12月21日,被告杨修军经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担保与原告签订了农户联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杨修军借款40,000.00元,期限至2012年10月11日,月利率9.84‰。合同签订后原告贷款给杨修军40,000.00元。还款时间到期后,杨修军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也没有承担保证责任。现要求被告杨修军给付借款本金40,000.00元,按月利率9.84‰计算的利息及逾期按借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由被告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肖树刚、肖树静未提交答辩状,也未出庭进行答辩。被告杨修军、肖永明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但在庭审中口头辩称,同意还款,争取早点还上。原告为支持其诉讼主张,提交了如下证据:1.原告与杨修军、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签订的农户联保借款合同(复印件与原件核对);2.杨修军借款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被告杨修军、肖永明对证据1、2无异议。被告肖树刚、肖树静未应诉。经审核,原告所举证据1、2,被告杨修军、肖永明表示无异议。被告肖树刚、肖树静未出庭反驳,能够证明其主张,具有真实性,予以采信。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21日,被告杨修军为农业生产所需经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担保与原告所属二克浅信用社签订了农户联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杨修军借款40,000.00元,月利率9.84‰,至2012年10月11日,还款方式为利随本清;逾期还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0%计收罚息,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原告贷款给杨修军40,000.00元。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杨修军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也没有承担保证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杨修军给付借款本金40,000.00元,按月利率9.84‰计算的利息及逾期按借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并由被告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认为,原告与杨修军、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签订的农户联保借款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符合规定,合法有效。原告依据合同的约定发放了贷款,杨修军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担保人应承担保证责任。故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杨修军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0,000.00元,并以前述本金为基数,自2011年12月21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9.84‰月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并自2012年10月12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9.84‰月利率的50%向原告支付逾期罚息。二、被告肖永明、肖树刚、肖树静对前项被告杨修军所欠原告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00元,减半收取400.00元,由被告杨修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梁明山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郭丽丽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