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龙新执字第351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与福建省龙岩仰财通讯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百川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岩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福建省龙岩仰财通讯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刘仰材,钟兰英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龙新执字第3519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住所地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36号。法定代表人陈珊瑜,行长。被执行人福建省龙岩仰财通讯有限公司,住所地龙岩市新罗区登高西路香樟名都A幢406室。法定代表人刘仰材,董事长。被执行人福建省龙岩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龙御天下306-307室。法定代表人刘天华生,总经理。被执行人刘仰材,男,1968年6月13日出生,汉族,住龙岩市新罗区。被执行人钟兰英,女,1977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龙岩市新罗区。本院在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与被执行人福建省龙岩仰财通讯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刘仰材、钟兰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的本院作出的(2015)龙新民初字第3578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应返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经查,本院已在执行立案前查封或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刘仰材位于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西安南路26号(西城商业中心一期)306、307房产、位于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登高西路355号-385号登高西路E地块安置小区1幢01房产;查封或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福建省龙岩仰财通讯有限公司位于龙岩市新罗区西城房产四处、位于龙岩市新罗区中城房产三处;查封或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福建省龙岩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谢洋村(闽西交易城)A2-3幢A1-5、A1-2、A1-1、A1-3号房产。本院还查封了被执行人刘仰材名下闽F×××××凯迪拉克汽车一部、闽F×××××奥迪汽车一部,因无车辆下落线索,暂无法扣押处置。现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15)龙新执字第351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待查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 进审判员 娄 书 中审判员 蓝 大 川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王燕文(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