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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执字第720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6-01-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红与被执行人申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江执字第720号李红:申广林:申请执行人李红与被执行人申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江民一初字第803号民事调解书,已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45010元,扣除申请执行费560元,其余款项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红,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刘玉山书记员  牛志博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