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岳行执字第117-6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6-09-26
案件名称
岳阳县某局与被执行人李某、易某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岳行执字第117-6号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某局:被执行人李某、易某:本院于2015年8月5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某局与被执行人李某、易某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易某已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某局申请结案。本院(2015)岳行执字第117号执行案件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杨建兵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陶珍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