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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下民初字第01115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沈静与杭州盛世管家物业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一审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杭下民初字第01115号本院2015年7月16日对原告沈静与被告杭州盛世管家物业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杭下民初字第01115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被告“杭州盛世管家物业有限公司”应更正为“杭州盛世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审判员  周如庆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王忠可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