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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清新法民一初字第346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6-05-24

案件名称

黄爱连与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清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爱连,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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