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洛川民初字第00798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赵百朝与车文革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洛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川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洛川民初字第00798号原告赵百朝。被告车文革。本院在审理原告赵百朝与被告车文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赵百朝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20元,由原告赵百朝承担。审 判 长 李亚莉审 判 员 常忠民人民陪审员 王媛媛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李 凡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