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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洛川民初字第00798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赵百朝与车文革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洛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川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洛川民初字第00798号原告赵百朝。被告车文革。本院在审理原告赵百朝与被告车文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赵百朝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20元,由原告赵百朝承担。审 判 长  李亚莉审 判 员  常忠民人民陪审员  王媛媛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李 凡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