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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2003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雷盛秀与龙立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2003号原告雷盛秀。被告龙立清。本院在审理原告雷盛秀诉被告龙立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雷盛秀于2015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雷盛秀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雷盛秀撤回起诉。诉讼费用200元,由原告雷盛秀负担。审判员 何 远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余日伟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