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2003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雷盛秀与龙立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2003号原告雷盛秀。被告龙立清。本院在审理原告雷盛秀诉被告龙立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雷盛秀于2015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雷盛秀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雷盛秀撤回起诉。诉讼费用200元,由原告雷盛秀负担。审判员 何 远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余日伟 关注微信公众号“”